2010年,在通胀不断加大的环境下,水价上涨的关注点并不强烈。呼喊多年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终在年末“低调”出台。水价改革依然在推进,改革的重点依然是价格的上调,随着政策的明确,成本透明将成为改革的下一个重点,这也将进一步推动水价的进一步理顺与合理化。
中国水网收集整理了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信息,总结内容如下,以供参考。
一、水价年均增速6.57% 自来水价格调整渐成水价改革主线
(1) 36个大中城市水价调整趋势分析(2002-2010年)
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自来水价格(含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等) 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2.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平均值为1.93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占比73%;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0.78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所占比例为27%。相比2002年底,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值总体上涨66%,年均增长6.57%;自来水价格平均值总体上涨50.2%,年均增长5.24%;污水处理费平均值总体上涨131%,年均增长11.2%。
从水价走势上来看,36个大中城市的价格走势可以分三个阶段:2005年以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呈现出相对快速的增长,这阶段,污水处理费正处在全面开征以及上涨的起步阶段;2006到2008年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的增速开始逐年放缓,金融危机也影响到了水价的涨势,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2008年的的水价可以说是负增长;2009年以后,金融危机影响逐渐减弱,水价涨速开始抬头。进入到2010年,自来水价格的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污水处理费的增长速度,这也跟前几年污水处理费的大幅提升有很大的关系。
从数据上来看,水价调整也呈现出季节性,每年的第一、二季度,为水价调整的密集期。
(2) 中国城市水价调整现状总结(2010全年)
根据中国水网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年,共有59个地方(52个设市城市、3个县城、4个市区及重点城镇)对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进行了调整,其中15个地方同时调整了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29个地方调整了自来水价格、15个地方调整了污水处理费。
根据统计的全年召开的水价调整听证会的地方有36个(28个设市城市、5个县城、3个市区及重点城镇),拟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地方有29个,拟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地方有7个,拟简化水价分类的地方有7个,拟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方有5个。
单从调整及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的数据上来看,2010年,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成为水价改革的主线。且总结这此地区价格改情况,出现了两个明显的趋势:简化用水分类以及推行阶梯式水价。
2010年全年,共有13个大中城市调整了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情况如下:
第一季度:南昌市、重庆市、济南市三个大中城市调整了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分别为60%、42.86%、28.57%;共有南宁市、哈尔滨市、贵阳市、重庆市、银川市五个重点城市调整了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分别为37.04%、33.33%、33.33%、28.57%、18.52%。
第二季度:成都市对居民生活用水进行了调整。
第三季度:福州市、宁波市、合肥市调整了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分别为41.67%、14.29%、11.51%。
第四季度:上海市、天津市均同时调整了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天津市在2010年年底进行了水价的调整后,2011年初,再传价格调整信息,其自来水价格将于2月份上调到4元/立方米,据中国水网水价数据库显示,这一价格水平也将是全国自来水价格最高的地区。
从调整幅度来看,自来水价格调整从11.51%到41.67%不等。除天津外,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幅度均在20%以上,南昌市甚至达到了60%。从绝对值上来看,大中城市的污水处理费均在向达到或超过0.8的标准靠近。
表 部分城市水价调整信息表
城市
| 自来水价格(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幅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幅度(%)
|
合肥市
| 1.39
| 1.55
| 11.51
| 0.65
| 0.8
| 23.08
|
天津市
| 3.08
| 3.5
| 13.64
| 0.82
| 0.9
| 9.76
|
宁波市
| 2.1
| 2.4
| 14.29
| 0.65
| 0.8
| 23.08
|
银川市
| 1.35
| 1.6
| 18.52
| -
| -
| -
|
上海市
| 1.33
| 1.63
| 22.56
| 1.08
| 1.3
| 20.37
|
成都市
| 1.35
| 1.7
| 25.93
| -
| -
| -
|
重庆市
| 2.1
| 2.7
| 28.57
| -
| -
| -
|
哈尔滨市
| 1.8
| 2.4
| 33.33
| -
| -
| -
|
贵阳市
| 1.5
| 2
| 33.33
| -
| -
| -
|
南宁市
| 1.08
| 1.48
| 37.04
| -
| -
| -
|
福州市
| 1.2
| 1.7
| 41.67
| -
| -
| -
|
济南市
| -
| -
| -
| 0.7
| 0.9
| 28.57
|
南昌市
| -
| -
| -
| 0.5
| 0.8
| 60.00
|
数据来源:中国水网研究数据
二、水价走向:上涨依然是主趋势
从政策上来看,国务院于2010年11月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该《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节水目标。这一政策的实施,必将对做为主要经济手段的水价产生上涨的压力。
另一方面,2010年12月,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低调出台,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这一政策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可以看出,国家在加强水价管理、理顺水价问题方面的决心在加强。
从我国水价目前征收标准来看,根据中国水网推出的内容显示,报告所调研的171个样本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值为2.3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平均值为1.63元/立方米,在平均到户水价中占比70.7%;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0.67元/立方米,在平均到户水价中占比29.3%。超过一半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还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52%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仅有36%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达到或超过国家所要求的0.8元/立方米。全国36个大中城市人均居民水费支出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算术平均值仅为0.69%。可见,中国城市水价的上涨还存在着很大的压力。(来源:中国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