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征管局关于海南省级海口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1年7月起养老保险按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执行,其他四项保险(包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按海口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均工资2849执行。
2009年及2010年在岗职工(包括海南省及海口市)月均工资及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对比明细如下:
自2011年7月起,我司员工月工资总额未达到最低缴费基数的,将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员工,将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员工月工资总额介于最低缴费基数与最高缴费基数之间的,将按实际工资总额缴纳社保。
此举表明我司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我司福利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切身利益。